北京邮电大学多伦多校友会章程

(校友会已于2019-01-25通过新章程,本文内容留存历史记录。)

北京邮电大学多伦多校友会章程

  1. 校友会组织架构
    1. 理事会:设理事11-21人。
    2. 由理事会推举会长1名、秘书长1名、副会长2-8人(包含常务副会长)、财务总监1名。
  2. 校友会目标
    为北京邮电大学(以下简称“北邮”)多伦多校友建立相互交流的平台,增进友谊、互帮互助、共同成长,秉承“团结、 勤奋 、严谨 、创新”的校风,帮助校友融入加拿大社会,为社区做出贡献,为母校的发展做出贡献。
  3. 校友会原则
    互助,包容,开放,积极向上。
  4. 校友会会员要求
      1. 北邮毕业生;
      1. 北邮教职工;
    1. 在北邮接受过培训的学员;
  5. 校友会经费来源
      1. 向会员收取适当活动经费;
      1. 捐赠:包含校友和社会捐赠;
    1. 活动赞助。
  6. 议事规则
      1. 校友会决策机构为理事会,理事会成员由校友会筹委会或上一届理事会提名,或由十名以上(包含十名)校友联名提名,向全体会员公示,公示期十日,如无异议,则为通过。理事会成员任期两年。
      1. 理事会召开:
          1.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行会议;
          1. 会长提议召开;
        1. 或由1/3理事提议召开。
          理事会需由1/2以上(包含1/2)理事会成员出席方为有效。
      1. 理事会对于一般性事项,包括日常业务活动、预算、决算、增补理事等,需由1/2以上(包含1/2)到场理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通过。
      1. 理事会对于重大事项,包括重大业务决策,推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财务总监,变更章程,机构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等,需由2/3以上(包含2/3)到场理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通过。
      1.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。
    1. 理事会的重大决议应同时向校友会成员公示。